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荆州开发区教育局,市直各初中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2015年初中升学考试管理,保证整个考试组织规范有序,现作如下通知: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工作合力。各考区要强化政府行为,由考区招委会组织召开由公安、交管、消防、电力、食品药品、经信、城建、环保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中考工作专题会议,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加强工作联系与配合,构建协同工作机制。要强化工作统筹,健全试卷保密值班组、考务组、纪检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监考管理组等工作机构,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工作责任。要切实加强监考员的遴选和调配,认真执行监考员交叉监考制度。进一步加强对考点工作人员的培训,重点加强新实施的考生安检和手机信号屏蔽工作等环节操作的技术培训,切实提高组考工作水平,以签工作责任状等形式细化责任、压实责任。
二、落实保密规定,确保万无一失。各地领取、运送、保管试卷必须合乎规范的要求,要选取能密封、车况好且经检修的车辆运送试卷,运送途中严格落实“人不离卷、卷不离车”的工作要求,运送过程中不得停留,确保试卷安全完好运送至保密室。强化试卷保密室的物防、技防、人防建设,试卷保管点要有两层以上钢混(或砖混)结构套间,具备“两器”(灭火器、报警器)、“三铁”(铁门、铁窗、铁柜)设施,同时安排公安保卫人员值守。为明确试卷保密责任,各试卷保管点须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一名副科长以上的干部24小时全程值守,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实行试卷保管室定时报告制度和不定期抽查制度,6月17日至22日,各试卷保密点须于每日19:00前向主管部门报告试卷保管情况,各考区于每日19:30前向市中考办报告情况。各地要开展经常性的抽查,市派巡视员每日现场检查试卷保管点不少于两次,市中考办不定时进行电话抽查。
三、加强考点建设,落实规范要求。积极推进考点标准化建设,各考点要在考试前一天上午进行布置,要在醒目位置张贴公开考室编号、茶水站、医疗站、休息室、卫生间等主要信息,公布《考生守则》和《考试科目时间表》,考室外要统一设置“考生物品存放处”。 规范考场布置,相关要求见附件。各考点应设立考务、宣传、试卷保管、保卫、医疗、后勤与纪检监察等工作小组,以保证考试的顺利组织与实施。
从今年开始,全市中考考点统一全面实行考生进入考场的安全检查制度,采用统一的金属探测仪对考生全身进行探测。各考点在监考员领取试卷等物品前往考室之前,须在考点办公室门前按照同样的方式对监考员进行安全检查。
从今年开始,全市中考考点统一全面实行手机信号屏蔽制度,各考室采用统一的手机信号屏蔽器进行信号隔断。
四、加强考务管理,规范操作流程。严格试卷启封、分发、回收等管理,每场考试需认真核对考试科目,在确认试卷袋标识与考试科目完全吻合后方可启封,并沿标有剪刀图案处小心划开试卷袋与答题卡袋的“外舌头”。试卷分发要严格按照时间规定,按照“答题卡——条形码——试卷”的顺序下发给考生,确认条形码上信息与考生信息无误后,由监考员在规定位置横向贴于考卷指定区域。考试结束后,要将答题卡按准考证号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收齐,清点无误(不得装订),依次装入塑料薄膜袋和答题卡袋再贴封口条。试卷以同样顺序装订后装入试卷袋并贴好封口条,草稿纸需装订一册集中上交。所有试卷经考务办公室清点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五、宣传考试政策,加强诚信教育。考前,各初中学校要重点组织考生学习《考生守则》,组织考生学习了解并熟悉安检程序和要求,告知考点手机信号屏蔽及不得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带入考室的规定,解读考试注意事项和违规处理办法,坚持以正面宣传教育为主,强化考生诚信参考教育。本通知要求由各地教育(体育)局迅速直接传达到所辖各初中学校,并督促落实。
六、强化成绩管理,优化咨询服务。各地中考办要分年级整理、汇总考生体育中考、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优录加分等考试考核科目成绩,按要求报市中考办汇总合成。各地要充分发挥中考招生网的作用,公布各地中考组织、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等相关政策,并安排专人答疑。
七、落实安全教育,强化安全管理。中考前,各初中学校要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重点防范交通事故、拥挤踩踏事故、火灾、食品中毒、溺水事故等,尤其要针对当前可能发生的突发天气灾害,做好防范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强化安全管理“一把手”负责制,安排足够人员分别参与两个年级考生的安全管理,做到责任到人、分工明确;细化车辆接送、食宿安排、送考监管等环节,并于每场考试结束后向各地教育(体育)局报告情况。考试全部结束后,学生安全返程或交由学生家长接回,均应向上报告。
八、强化考试巡视,严肃考风考纪。中考期间,我局向各考区各派出一个中考巡视组,由局领导带队,每位巡视员分别进驻一个考点,重点加强考试过程监管与巡查。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向各考点派出的巡视员不少于2人。巡视员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对考试组织、监考员培训、考试纪律、试卷保管、安检、收发试卷等环节的巡查,并协同考点主考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九、严格工作纪律,落实责任追究。将中考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考评范围,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校长为所在学校考风考纪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为具体责任人,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考试期间考点主考为第一责任人,副主考为具体责任人,监考员为该考场的直接责任人。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涉事责任人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试卷失密、窃密、泄密,试卷和答卷被盗、丢失、损毁等重大安全事故的;
(二)有工作人员介绍,推销、组织买卖考试作弊设备,为考生传递答案、参与作弊等行为之一的;
(三)为考生办理假证明、证件、学籍、档案等,使其获得中考资格、加分资格或泄露考生信息的;
(四)本校学生分散在多个考点考试,发生多起代考行为、作弊行为或经评卷发现多起雷同试卷的;
(五)违背有关政策或考务规定擅自处理考务问题,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
(六)未正确有效使用金属探测仪、屏蔽仪、电子监控巡查等防止作弊设备和系统,或发现作弊器材带入考场不坚决处理和不及时报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