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网络研修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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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03-29 09:41:30
编辑:江陵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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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县市区、神农架林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及其附属学校,厅直属中小学,省直幼儿园:

    近期,关于中小学违规补课及收费、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和教师参加培训机构补课等问题的举报投诉大幅上升,高中集中补课及收费问题尤为突出。

    2015年6月3日,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将治理中小学违规补课及其乱收费问题作为重点治理内容,明确要求禁止中小学校和教师违规补课及其乱收费行为。对于确需补课的高中毕业年级,应以答疑、辅导等形式进行,不得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2015年6月29日,教育部印发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对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问题提出了六个严禁。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印发《湖北省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对集中治理违规补课及其乱收费工作进行部署,并开展专项整治。

    违规补课及其乱收费侵害群众利益、危害学生健康、损害学校和教师形象,各地必须下决心进行整治。

一、严格政策规定。全省中小学校除高中毕业年级可以按规定组织答疑、辅导外,其他学段一律禁止利用寒暑假、法定节假日进行补课,全省各类学校一律严禁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补课费用。

二、严格管理教师。加大治理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及参与社会培训机构补课问题的整治力度,对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按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三、开展专项检查。各地要开展治理违规补课及其乱收费问题专项检查,对违规补课或收取补课费的学校校长一律依纪依规进行责任追究,是省、市高中示范学校的,视情节轻重暂停直至撤销示范学校称号。对违规补课和收费的查处结果,一律公开通报。对一年内有3所以上学校发生违规补课问题的县市区,将发函建议当地纪检监察部门追究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主要领导的责任,并取消该地区评先创优资格。

     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迅速展开治理工作,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明察暗访。

  

 

                                            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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